问题 | 两个户口被注销了一个经常用的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两个户口被注销了一个常用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被注销的户口是你的常用户口,可以到你被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开一个注销证明,最好带照片的,再到你现在户口的派出所去开一张'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就行了,这个证明可以让你把两个身份证号码的问题进行一下统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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