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生育孩子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现已取消准生证的办理。在全面实行二胎政策以来,准生证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的夫妻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之后进行登记即可。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