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能得到另一方的帮助。 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持续性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予补助金,也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帮助的内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被帮助者再婚后,帮助义务终止。 一、民法典离婚后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民法典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方法有: 1、归边处理。即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 2、如果双方都要房子,可以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3、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诉讼中居住权的使用有哪些 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 1、一方依靠离婚时的个人财产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没有住房,要求暂时居住; 2、对方应该有能力帮助居住; 3、生活困难方的这种帮助应该局限于离婚。 对于居住期限、解除条件等相关问题,应尽量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降低离婚时设定的居住权执行难度,以达到案件结案的效果。 解除居住权的条件: 1、在实施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居住帮助期限实施后,生活困难方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否则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原因,居住的房地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居住权中止或者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