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经常在外地使用,注册地在厦门的车辆,不方便开回厦门年检的,需要开具车辆异地年检委托书委托外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年审。 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