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立学校的教学楼不可以抵押。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是禁止抵押的。学校以其教育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是不允许随便抵押的!个人或者公办学校本身都没有处置国有资产的权利!能处理学校资产的只有国资委。 除非是政府主导的项目需要国资委来操作,不然是不可能用来抵押的。特别是学校实际上属于保障民生的教育机构,根本不可能随意用来抵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