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丢失怎么办理销户 |
释义 | 车辆丢失办理销户流程的方法如下: 1、机动车辆丢失之后,如想办理销户手续,首先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成功立案完成后的6个月时间没有找到机动车辆,公安机关开具机动车灭失证明,携带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2、机动车辆丢失之后,如不办理相关报案手续,将无法办理车辆的销户手续,车主名下将会有机动车辆未年检或未未报废的信息,会影响到再次购买机动车辆; 3、机动车辆的销户是要根据机动车辆使用性质来确定,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一定要按照指定时间完成车辆报废,避免造成机动车辆使用上的影响,导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综上所述,在办理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并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证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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