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改合伙企业合伙人信息 |
释义 | 合伙企业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委托书、经营场所证明、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法律客观要求包括各种原件和复印件的提交。变更需在合伙人作出决定后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变更流程: 1、领取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3、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修改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等。准备好变更资料去工商局更改即可。《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5、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6、新合伙人资格证明。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还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计生证明; 7、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原件1份,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 8、向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证明(原件各1份); 9、全体合伙人之间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10、《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 结语 合伙企业变更流程简单明了,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变更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体合伙人对出资的确认书等。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文件。办理变更登记需在变更决定作出或发生变更事由后的十五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七条 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