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市域指的什么范围
释义
    市域,是指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市域范围是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范围。一个城市的中心区域和它的市辖区域合在一起统称为市域。如北京市的市域包括中心城区以及远郊城区如石景山区密云区房山区全域十几个区县。如许昌市它的市域包括中心城区的魏都区建安区和周边的禹州长葛襄县鄢陵统称许昌市域。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层级,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维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涵盖“市域”“市域社会”“社会治理现代化”多个方面。“市域”主要指地级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市、县(区)、乡镇、村居在内的所有地域范围。依据“市域”的地域范围,市域社会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城区社会,另一部分是县域社会。“社会治理现代化”涉及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目标民本化、治理方式科技化、治理过程法治化和治理机制规范化。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成,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市域”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新的概念,从字面表述上看,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合,体现的是国家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市域"范围内的落实。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中央文件用“社会治理”的概念取代了以往的“社会管理”概念后,政学两界对其已有深入的探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法逐渐深入人心,其概念要义也较为清晰。笔者以为,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关键在于对“市域”的理解和把握。具体而言,需要抓住以下三个着力点:
    1、市域社会治理的治理单位主要以设区的城市为载体
    我国按照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了由上至下的“金字塔式”地方政府层次结构,治理体系的运转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层级“势能“推动。目前, 就中国的地方行政层级设置而言,主要存在两级制、三级制和四级制三种形式。虽然我国的行政区划体系和城市行政等级较为复杂,但从中央政法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 的谋划布局来看, 这里的“市域”应该主要指的是设区的城市的行政区域和层级(包括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这也是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当前,新型社会矛盾风险的传导性、流动性不断增强,从酝酿发酵到集中爆发周期不断缩短,牵涉的利益群体、资金往来、具体诉求等各类矛盾要素不断超越传统县域层级能够解决的职权范围。而相对于以“县域”为重点的传统社会治理体系而言, 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的社会治理具有更大更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地方立法权优势和资源统筹协调优势。
    2、市域社会治理强调市级层面的“主导者”角色定位
    从行政层级关系看,国家和省级层面是政策的研究者和制定者,区县层面是具体的执行者,在职能定位方面十分明确。但市级层面则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位置,既是上级政策的执行者,一定程度上又是的政策制定者。在以“县域”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市级层面作为“执行者”的定位容易被放大,而在地方政策研究制定、治理体系创新、力量整合调配等方面的主导性作用则发挥得不够。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的正式提出,就是要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重点从县一级向市一级转移,突出市级层面在地方社会治理过程中作为“主导者”的角色定位。具体而言,就是要充分发挥市 一级党委政府的统筹谋划作用,通过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组织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核心能力,形成市-区(县、市) -乡镇(街道)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新体系,继而在全市域范围内构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市域社会治理突出“以城区为重点”的空间治理取向
    改革开放40 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经济新产业快速发展并向城市集聚,形成了“以人口由乡村向城镇、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徙为主的特征鲜明的人口流动大潮” 。
    与之相伴而生的现象是城市人口规模的迅速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到 201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了 51. 27 %,首次超过 50 %;截至2017年底,全国市辖区人口超过 100 万的大城市已经有 147个,城市化平均值已经达到57. 3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四条: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8: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