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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少算工资属于克扣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国家 劳动法 规《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 赡养费 ; 4、法律 法规 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这里的克扣指用人单位无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情况: 1、依法签订的 劳动合同 中有明确规定的;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过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 3、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4、因劳动者请事假应扣发的。
    

法律客观: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那么,什么叫做“克扣”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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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