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债权债务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选择不同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2、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从中选择一个;3、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双方不能达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能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