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人民陪审人出庭时,审判长应当对本案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陪审员要独立发表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条审判长应当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但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断。合议庭评议案件,审判长应当对本案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向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一条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