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太原市规定,全市道路除高速公路外,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应在黄色实线停车等待行人通过,礼让行人全部地点已覆盖全市。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城市,为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提高行人安全意识,出台了礼让行人相关政策。根据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的联合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太原市道路上,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都应在黄色实线处停车静候行人通过,礼让行人的范围覆盖了全市。涉及到实施细则的问题,通知指出,消防车辆、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导致交通阻塞或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也可以不礼让行人。此外,该政策还规定,在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交汇处以及公共交通站点出入口前10米范围内,未设立黄色实线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减速慢行,让行人、非机动车先行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得到了市民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不仅提高了行人的安全感,也提高了城市文明素质。 其他城市是否也有类似的礼让行人政策?是的,其他城市也普遍制定了礼让行人的相关政策。例如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等地都有类似规定,要求机动车停车等候行人通过,确保行人的安全。此外,一些国际大城市如东京、纽约也实施类似的“礼让行人”政策,以保障市民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礼让行人是一项涉及每个人公共安全的政策,旨在提升城市交通秩序、改善社会道德水平和保障行人安全。希望各级政府和市民共同落实该政策,创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者交通标线控制的照明良好的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正在通过该处人行横道的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