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生证明办理方法: (一)《 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 身份证原件 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出生证办理中的细节提醒: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htm 法律客观: 新生婴儿的性别、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在医院的时候,给刚出生的孩子起好名字、然后把身份证给医院就可以了,出院以后,医院会给你一份通知单、上面会写明什么时候什么时间需带什么证件可以领出生证明。注意:有些医院的出生证明填写宝宝的名字在上户口前是有一次修改机会的,有些医院没有,生之前最好问清楚,也最好想好宝宝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