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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股赠与合同公证的作用及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释义
    企业干股取得的方式有:股权赠送、股权激励、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没法工商登记,采取干股形式,企业干股赠与合同公证作用:如果运作得当,干股可以成为一种合法有效的股权。
    一、何为干股股东
    干股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创立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相关的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干股股东公司无偿赠送,不出资,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赔了却不受任何损失,这就叫干股股东,通常被用来拉拢有势力的人。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也是不显明的。
    二、干股股东怎么认定
    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此种情况下,作为股东的对外公示已经完成,而且一般情况下其他股东为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引进人才而自愿为之出资,其本人也同意或者认可。因此,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即使其他股东没有为其实际出资,也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而该未出资部分如没有其他约定,应按违约处理。
    三、设立干股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干股的条件是: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无人行使优先权。几种情况如下:
    1、干股不仅可以是部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建时获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获得,若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未扩资,发行新股,但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相应下降;
    3、干股可以是有条件的股份赠与,也可以是无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具有约束力,受让方在附条件实现时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
    4、干股的获得可能是因为个人技能或管理能力,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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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