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详细的病史信息,投保人需如实提供。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知道投保人的病史信息,却仍然签订了合同,之后又以该信息为由拒绝理赔,则属于保险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十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保险金。 3.《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二)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无关的资料,也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除外条款。 维权建议: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投保人可以先自行与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包括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履行保险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