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商转公积金 |
释义 | 商转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2、原商业借款所购房产性质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 3、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还款须满一年以上,原商业贷款近24期还款记录违约显示连续不超过两期或累计不超过四期。 所需资料如下: 1、原贷款银行出具的近24期还款明细,未超过24期的,提供所有还款记录(须含有每月还款、罚息、复息等详细记录)并加盖银行印章; 2、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复印件各2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各2份; 5、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或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复印件2份; 6、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7、借款人单位账务部门提供个人公积金账号八位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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