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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什么叫公安局不叫警察局
释义
    为了将新中国的警察和建国前的警察相区别,把警察改名为公安,意思是负责公共安全的部门。
    公安是公共安全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不指个人,我国的公安机关安级别分为公安部(部级)——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省级)——市级公安局(市级)——县级公安局(县级)——公安分局、派出所(乡镇级)。
    公安与警察是一个意思,辛亥革命以后,为了强调警察在维持公共秩序、公共治安方面的作用,才有了“公安”与“公安局”。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2、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3、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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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0: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