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寺庙法人代表怎么申请? |
释义 | 律师分析: 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法人代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经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 2、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3、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4、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资产、会计的有关规定。 5、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十条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布局合理,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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