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时间 |
释义 |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的生效的条件。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成为此种股权转让的法定生效要件。有的股权转让合同规定,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受让股权时生效等,此属典型的约定生效要件。因此,一个已经签订或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并不一定 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风险的防范 除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现有法律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附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约定本合同经转让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起生效,但所附条件应当合理,不能将合同履行后的结果作为所附的生效条件,这种附条件在逻辑上是荒谬的,所附条件也就失去了民法典上的意义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因此,不得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为附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二、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不同;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也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体现在正式书面通知公司转让股权的事实和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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