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将开出的发票作废的流程是插入税务Ukey并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选择“已开发票作废”功能;在“已开发票作废”栏目中选择对应的发票;在弹出的发票窗口中点击“作废”选项,完成已开发票的作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 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