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上海开办个体工商户可以给员工缴纳社保吗??在上海开办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可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依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的《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六条 (单位登记)规定: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其中就是对于“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就为交纳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而个体工商户也是持有“营业执照”者,就是属于社保缴费的单位,给其雇用的员工交纳社保金是法定责任。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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