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抵押具体流程 |
释义 | 1、评估:(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需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出评估报告,看有多少可贷的额度) 2、抵押公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要到公证机关面签《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 3、将房产证、土地证、经过公证的《抵押贷款合同》、评估报告、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结/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结婚证明、无婚姻证明)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证明文件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审核。 4、房产交易中心受理抵押登记后,出具受理单,在5-7个工作日出具他项权证。 5、抵押权人看到他项权证后放款。 6、还款。 7、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解除抵押。 一、准备签约阶段的审核工作: 1、预核实房地产权利人身份真实性,了解抵押权人、抵押人的户籍信息,抵押房地产之属地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需要查询房产是否抵押被查封)。 2、审查制作《抵押贷款合同》。 3、如果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一方不能当面办理抵押手续,需要由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办理的公证。 二、签约阶段 1、核对并复印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本)、结/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结婚证明、无婚姻证明)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文件的原件,对个人身份信息、户籍关系等进行形式甄别。 2、对于受委托签署《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或《保证/担保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的,还需仔细查看经公证或认证之《委托书》原件,核对抵押房地产坐落、委托事项、有无转委托权限等信息,根据办理抵押登记的经验对受托人进行善意提醒。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