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不被认定工伤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工作中突发疾病不符合视同工伤条件,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通过疾病保险救济,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办法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分担,用人单位按照病假待遇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一、医保报销的基本费用清单 (一)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综上所述,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的报销金额要视其医疗保险的种类以及具体支出的医疗就诊费用而定。在政府支出相对应的保险费用的同时,个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 二、脑出血单位赔偿标准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脑出血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因脑出血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怀孕产假工资怎么算 在产假期间,女员工应首先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即固定工资,不含奖金和工作补贴);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一次性支付;如果支付的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差额将不予偿还。女职工出院后,生育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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