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利益冲突的,优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 一、合同债权的职能有什么呢 合同债权的职能如下: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二、债权担保表现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担保有以下表现方式: 1、存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履行担保合同而提前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行为; 2、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4、质押是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使后者享有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5、留置,是指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债务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 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有权利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