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一、公司债务个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公司资不抵债股东需要偿还债务吗? 在合伙企业中,如果合伙财产不够偿还所有债务的话,那么合伙人还要拿自己的钱再继续还钱。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中,持有一定股票的股东,即使说公司资不抵债,没办法继续清偿债务的时候,股东需不需要负责是得看实际情况。按规定,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必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得股权。所以,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就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跟股东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股东出资不实;2、股东抽逃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