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体检费由哪一方承担? |
释义 | 劳动者离职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支付,除非是非单位指派的情况下,劳动者自负费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离职体检费,属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他情形非单位指派的,劳动者自负体检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期间,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体检费用分摊方式及相关责任划分 体检费用的分摊方式及相关责任划分通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体检费用的承担方可以是个人、雇主、保险公司或其他相关方。在雇佣关系中,雇主通常会承担员工的体检费用。而在个人保险政策中,保险公司可能会部分或全部承担体检费用。此外,有些情况下,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责任的划分可以根据雇佣合同、保险合同或双方协商等方式确定。为了明确费用的分摊方式和责任划分,建议在相关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合同约定进行解释和处理。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体检费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他情况下,劳动者需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期间,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体检费用的分摊方式和责任划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具体处理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合同约定进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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