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户口地址不见了。户主是我叔叔,然后给我妈妈办了户口簿。情况如何?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簿上户主的作用: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转让、出借。户主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如果有遗失户口簿,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应该主动交验户口簿。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簿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同时丢失,户主的身份证还在。我是一名室内工作人员,我的身份证不见了。这样可以补户口本吗? 身份证和户口本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1)户口本的补领。 户主需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户口本丢失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就可以了。(2)身份证的补领。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口头声明丢失补领就可以正常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了,现在再婚了。我的户口已经搬到我前夫家了。现在再婚需要户口本。这个户口本是我前夫家的户口本还是我父母的户口本? 法律分析:用到户口本的情况有:1.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2.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5.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本以前的户主去世了,然后他的儿子是不是户主?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的户主已经死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你好,我离婚了。现在有城市户口。我的家乡没有父母能搬到原来的地址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的父母家。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孩子的父母离婚了。孩子的叔叔长大了。户口也在叔叔家,想把孩子的姓改成叔叔 法律分析:离婚后是可以更改孩子姓名的,但是需要和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确定,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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