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存在拒赔、限额、降低赔付标准等情况,导致患者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通过维权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保人因疾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剥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不得以未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保险合同的赔偿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制止侵害,排除妨碍,追究侵害民事权益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保险公司不能以未约定不赔付为由拒绝赔偿,而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