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只是违法,但没有涉嫌犯罪,没有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警察却二十四小时监控,并在家偷装摄像头,其行为完全是违法的,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纠正其违法行为。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网络等通信进行监控。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