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送达的种类 |
释义 | 民事诉讼送达的种类有六种,分别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共送达。同时每一种送达方式都具相应的适用条件,不同的实际情况会采用不同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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