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渝地区经济圈政策解读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措施。一是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从构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构建应急系统联动协同、构建专家库资源共建共管、构建项目实施互助发展等4个方面,对省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出市场监管四川特色。二是推动重点区域协作共进。从助推做强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深化毗邻地区合作、支持县域集成改革试点等3个方面明确了省局对推进毗邻区域、成德眉资等重点区域发展的工作思路,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率先突破。进一步厘清思路,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筑牢安全监管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6个方面,提升一体化合作能力水平,切实推动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维度、更广领域拓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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