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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邻接权和著作权的联系
释义
    (1)《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
    (2)作品的著作权是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的,邻接权也同样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
    (3)邻接权依赖于著作权。因为没有作品就没有传播,也就没有邻接权的产生,因而著作权法要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原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得到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传播者擅自传播作品就是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栽邻接权更无从谈起。
    一、著作邻接权和种类
    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二、侵犯著作权该怎么定罪呢
    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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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8: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