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婚礼流程概述 |
释义 | 军人结婚的程序与普通民众有所不同。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如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办理结婚登记程序包括填写结婚报告、申请结婚登记表并盖章、政审函调、开结婚介绍信、拍摄彩色合影等。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那么,军人的结婚年龄、条件、程序是否和普通民众一样吗?军人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需要的材料: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 (2)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二、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是: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结语 军人结婚的程序与普通民众有所不同,需要准备特定的材料。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需准备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无配偶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填写结婚报告、申请结婚登记表并盖章、政审函调、开结婚介绍信、拍摄彩色合影等。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常住户口所在地、部队驻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军人的结婚程序旨在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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