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中的贷款买房怎么分割 |
释义 | 恋爱期间共同贷款买房,分手后房子的分割: 1、恋爱期间双方对该套房子的分割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2、恋爱期间对该套房子的分割未做约定的,按照双方的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 一、未登记结婚,购买的房子属于谁 未进行结婚登记,即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购买房屋,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即按份共有处理。若双方并未对讼争房产的份额作出约定,应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对该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房屋出资情况,可以判归一方所有,由产权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变卖,对于取得得价款予以分割。 二、以父母名义买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房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 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三、情侣买车分手车归属 分手时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双方对此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有纠纷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后续贷款由所有人继续偿还。 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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