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恋人共同买房分手后,要看房屋是否登记了双方名字,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则属于双方共有财产,需要自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若只登记一方名字,则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除非能证明出资。 法律分析 恋人共同买房分手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就房产处理方式达成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要看房屋是否登记了双方名字,如果登记双方名字,则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则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否则房产按产权登记一方的财产处理,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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