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请律师完全是自愿行为。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当然包括劳动纠纷,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于是否请律师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你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 二、律师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任何人都不是万能的,专业问题还是需要专业人士来处理。实际上,现行的法律规定繁多、程序复杂,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所以在生活中小到各类法律问题,大到上法庭打官司,我们还是需要听取专业律师建议的。 三、诉讼中律师不是万能的。 任何人聘请一个律师,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自己打赢官司,但是,律师的作用是帮助当事人防范风险、节约机会成本、控制损失扩大,是按照法律来办事的。当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有经验的律师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也会无能为力,何况还有其他未知的因素存在。 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能胜诉,主要取决于劳动争议的具体情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规定,劳动者要充分提供人证、物证等为时证据材料才能胜诉,如果自己熟悉相关法律的,可以不请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