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基层检察院有逮捕科吗 |
释义 | 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业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2、草拟、审核全院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综合性的文字材料。 3、负责本院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工作。 4、处理检察信息、机要文电和秘书事务,编发内部刊物,打印文件。 5、联络人大代表,督办领导批办事项。 6、负责检务公开、检察统计、档案管理、机要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 --政治处- 1、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院党委的部署抓好全院的政治学习和纪律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2、协助党委考察考核干部,负责本院人员的奖惩、任免、调配及招录工作。 3、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并查处对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协助党委抓好党建、党务工作,负责本院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体协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检察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 7、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侦监科- 1、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的审查逮捕案件。 2、对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公诉科- 1、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 2、对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控申科- 1、受理公民和单位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 2、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复查、刑事赔偿以及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 3、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定期分析社情动态。 4、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 反贪局 负责立案侦查本院管辖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受贿、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反渎局- 负责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监所科- 1、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及监管活动的执法监督工作。 2、办理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过程中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入员脱逃案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3、办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案件。 --民行科- 1、对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 2、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3、对审判人员在审查民事、经济案件中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线索进行初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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