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室外施工的合法时间是早上06:00至晚间22:00,不论是否为周末。且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