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立学校被政府接管私立老师应该如何去 |
释义 | 私立学校被政府接管私立老师可以选择去公办学校继续聘教,此外,如果与私立老师解除合同的,私立学校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教育部出台政策,将“公参民”学校转为公立学校。也就是说,由公立学校单独举办的私立学校,以及公立学校同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私立学校,将全部改为公立学校。 如果学校不接受调整或无法进行调整,就只能停止办学,而且未来也不会再接受私立学校的审批工作。 一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资源并不平等,私立学校学费高,而且广泛招生,也重金聘请公立学校的优秀老师,这让不少公立学校的教学质量无法提升,甚至出现下降。 但公立老师相对于私立老师,能更好地遵守教育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因为教育部出台的很多政策,都是针对公立学校和老师而言,所以私立学校转为公立,可以说势在必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