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东省三胎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在山东省内符合三胎政策的女性,在产前作检查时其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其支付的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2、根据我国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山东省在该条例的基础上为女生多增加了60天的生育假期,所以山东省的女性生三胎时可以享受158天的假期,女性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可以多享受15天的假期; 3、山东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给予男方护理产假七天,男生在休假期间应当按照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产假申请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