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南京的房产税收取方式有哪些?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南京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会因为各地方的政策不同有所变化。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二、南京房产税市怎么计算的,怎么征收 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