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救助金的申请方式如下: 1、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 2、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救助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救助金的救助标准是什么 1、因子女上学,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含享受学费减免后和其他社会捐助的低保家庭),实行分类救助; 2、因患危重病或重度残疾,造成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实行分类救助; 3、因火灾、水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由各街道办事处提出救助标准建议,由民政局研究决定具体救助数额。一次性临时救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