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银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设银行公积金提取流程: 1、首先需要用户凭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实之后,就会出具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然后用户凭借提取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用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并出具一份《提取通知书》; 3、最后由用户持《提取通知书》、《提取申请书》前往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即可,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需要用户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需要有一份退还给公司,作为公司的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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