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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掘古文化遗与盗窃罪的界限是什么
释义
    1、侵犯的客体不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而盗窃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前者侵犯的对象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不可再生物,一般是不能以金额计算的,一旦遭到破坏,损失无法挽回;后者侵犯的对象是一般的公私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而且不论是否窃得文物,只要实施了盗掘行为,就构成本罪。后者则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必须以盗窃数额较大为前提,如果未窃取到财物,就是盗窃未遂。
    一、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取决于犯罪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减轻处罚事由犯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而情节较轻的,是本罪的减轻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较轻,是指盗掘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损毁较小,或者具有其他较轻情节的等。
    加重处罚事由犯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而具有《刑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二、什么是盗掘古墓葬罪的形成要件
    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
    3、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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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