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我家老人在县效区开荒种甘蔗已有30多年,现在要收回,你觉得我这里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我的老人以前在县效区种甘蔗已经30多年了,现在要收回了。你觉得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土地的使用权为现使用者所有。对于连续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已满20年的,视为现使用者所有,未满20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你好,我的土地已经种了近30年了,现在村里要收回,合法吗? 确权后的土地村上是否有权收回,视情况而定:1、确权后的土地村上一般没有权利收回,土地已确权的,在其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村委在此期内不得因为农户进城落户等原因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是农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开垦荒地等四类荒地,由国土部分进行依法处置,也禁止在耕田上建造房屋等设施。而耕地确权证书中,农民是合法耕田是由村集体统一分发的;或者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两年以上空闲的宅基地或坍塌的房屋未进行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村集体上报县级政府注销土地登记,由村集体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二十多年前别人的山,叫我家开荒后,别人现在要回去怎么办? 可以通常诉讼等方式要回,要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更有利。一、如果存在权属争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管理部门确权。二、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一方有合法的使用权证、承包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可以协议商讨回,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农村土地二十多年前别人的山,叫我家开荒后就算我家,现在别人要回去这种情况怎么办 可以通常诉讼等方式要回,要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更有利。一、如果存在权属争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管理部门确权。二、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一方有合法的使用权证、承包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可以协议商讨回,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二十多年前农村土地上别人的山,叫我家开荒后就算是我家的,现在别人要回去这种情况怎么办? 追回被别人确权的土地的方法如下:1、确权人拒绝归还土地,则可前往村委会申请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当事人找到土地属于自己的物证和认证,向村委会申请变更撤销,这个还需要有足够的证人和证明,要证明这个土地是自己的,比如大多数的村民和邻居进行证明;2、当事人也可以进行协商,找到那个确权土地的人,与其进行沟通解决,让撤销土地宣传的相关资料并其归还土地;3、当事人查找下曾经有没有转让或者赠与的相关协议,如果有的话可以提供出来给村委会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这个时候可以夺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4、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遇到这种问题,先不要慌张,也不要盲目的去和,需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归还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其撤销土地确权的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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