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委托书,在诉讼中,是指 委托代理人 取得诉讼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其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但在其他 民事法律行为 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有授权委托的法律文书。在香港,这类委托书会以契约形成,将个人的某些权力,委派于他人身上。最常见的是用于物业管理上,例如业主已移民外国,业主在港的物业,他委派一个可信的人替他管理,亦可以透过委托书要求受委托人替他将物业出租或出售。 关于委托书的法律效应,只要是进行了合理的委托书签订的行为,委托书的法律效力一般都是拥有的。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919条规定: 委托合同 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