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存在过失强奸,因为那是不可能发生的。强奸是违反女方意志,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这个违反女方意志必须是在性行为进行的当时违反,事后违反不算,而且注意是强迫,强迫可以是暴力强迫,可以是使其无反抗能力(比如灌醉、迷药、威胁),但是一定要在发生关系的时候是强迫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