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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公司能降工资吗
释义
    孕期未经女职工同意,公司不得降低其工资标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如下: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法律依据】:
    《女职工保护规定》第六条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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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