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别人做担保怎么取消 |
释义 | 给别人做担保怎么取消,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经过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取消的情况还有担保期间到了、担保完成担保无效皆可以取消。担保期间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帮别人担保有什么后果 帮别人担保要承担什么后果要看担保责任是什么类型的。帮别人担保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给别人做担保怎么取消”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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