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账户被冻结还不还钱怎么办 |
释义 | 欠款人账户被冻结还不还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欠款法院有责任吗 1、法院会受理,并进行审查。2、至于是否可以要回钱,首先,法官会审查事实是否清楚,即别人是否真的欠了你4000元,有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次,若事实清楚,法官便会下判决,待判决生效后,若对方还不还钱的,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而言,4000元并不算大额欠款,若是执行一般都是可以到位的。 二、遇到无赖不还钱能有什么办法 遇到无赖不还钱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就可以要求其按照法院的判决还款;如果此时债务人还不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想起诉解决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 三、在法律上有借条欠钱不还可以怎么解决呢 在法律上有借条欠钱不还的,在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后仍不还钱的,可以在三年之内准备好欠条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 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欠款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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